
———醫保基金監管宣傳月———
4月是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
今年的活動主題為
“安全規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錢”
醫療保障基金是
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
我們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
守護好人民群眾的每一分“保命錢”
咱們要對這些行為say “NO”!
自己的憑證自己用,不借他人憑證,也不用他人憑證
醫保基金專款專用,買米買面屬于盜用!
醫保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侵占或者挪用人民的看病錢,我們一起對套現行為說NO。
串換藥品是欺詐騙保,事情敗露可不得了,不僅要被處以1-2倍的罰款,更有6個月-1年的暫停營業,后果很嚴重,不可取!
還有哪些行為涉及欺詐騙保呢?您知道嗎?
涉及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
1.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
2.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
3.虛構醫藥服務項目;
4.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
5.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
7.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行為。
涉及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的:
1.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的;
2.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
3.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的;
4.為參保人員虛開發票、提供虛假發票的。
涉及參保人員的:
1.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
3.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4.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
5.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
遇到欺詐騙保行為
我們可以怎么辦?
電話,撥打株洲市醫療保障局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行動舉報投訴電話(0731-28681697)或天元區醫療保障局舉報投訴電話(0731-28665036)
微信,進入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微官網”菜單下的“打擊騙保”欄目進行舉報
寫信,將舉報信及相關資料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天元區醫療保障局郵箱tyqybj@126.com
舉報欺詐騙保,提供有效線索的,還可以獲得獎勵哦!
根據國家醫保局與財政部兩部委聯合發布的《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 20萬元,最低不少于 200 元。這一規定將此前的最高獎勵從10萬元提高到了20萬元。
責編:張璐
初審:張璐 二審:易平 終審:羅敏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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